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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房屋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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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港房屋问题严峻。上届政府重推《长远房屋策略》(《长策》),期望以此纾解房屋问题所衍生的社会矛盾,但房屋问题近年仍持续恶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在去年九月上升至5.9年,而去年属「居住环境欠佳」的住户亦创新高达127 000户。然而,根据运输及房屋局于上月公布的《长策》二○二○年周年进度报告,未来十年房屋供应目标与去年的没有分别,而且没有订出减少劏房数目的时间表。社会普遍批评上述报告脱离现实,以及没有回应在房屋问题上要变革思维的诉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将「实现三年上楼」、「协助青年置业」及「告别劏房蜗居」三大目标纳入《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以「目标为本」取代现时主要以「住户数目净增长」的方式推算房屋需求,并把未来十年公营房屋供应的目标提升至每年至少45 000个,以达至公屋累积处理个案「清零」、恢复公屋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三年的愿景,以及协助青年置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透过增加不同类型公营房屋的供应,以达致告别劏房的目标?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制订《长远房屋策略》,并确立三个主要策略性方向:(i)提供更多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并确保合理运用现有资源;(ii)提供更多资助出售单位,进一步丰富资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促进现有单位的市场流转,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自置居所的愿望;以及(iii)透过稳定的土地供应及适当的需求管理措施,稳定住宅物业市场,并在私人住宅物业销售和租务上推动良好做法。
  
  根据《长策》,政府会每年更新长远房屋需求推算,订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应目标,以顾及随时间而改变的各种社会、经济及市场情况,并按需要适时作出调整。十年总房屋供应目标是建基于未来十年房屋需求的推算结果;而推算是根据四大需求因素的客观数据进行,即住户数目净增长、受重建影响的住户、居住环境欠佳的住户,以及其他因素(注一)。我们一直根据《长策》框架下的既定机制及客观数据来推算未来十年的房屋需求,以订立一个十年的建屋目标,然后集结社会及政府的力量,及早规划和觅地建屋,以满足未来十年的房屋需求。
  
  根据上述房屋需求推算机制,二○二二/二三至二○三一/三二年度十年期的房屋需求推算为422 800个单位,我们因此将供应目标订为430 000个单位。公私营房屋新供应比例维持在70:30,即上述十年期的公私营房屋供应目标分别为301 000个单位及129 000个单位。鉴于各类公营房屋的需求持续殷切,公屋/「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与其他资助出售单位的比例亦维持在70:30。相应地,301 000个公营房屋供应目标会分为210 000个公屋/「绿置居」单位及91 000个其他资助出售单位。我们会继续在《长策》每年的更新工作中,检视有关比例。相关推算详情可参阅《长远房屋策略2021年周年进度报告》的附件(注二)。

  正如《2021年施政报告》及《长远房屋策略2021年周年进度报告》公布,政府已觅得约350公顷土地,预计可在上述十年期内兴建约330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亦即是说可完全满足上述301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的需求。

  李议员建议将公屋一般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一人申请者)平均约三年获首次单位编配的目标纳入《长策》的房屋需求推算中。事实上,公屋一般申请者平均约三年获首次单位编配从来都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工作目标。为达到此工作目标,政府会继续努力觅地建屋,房委会亦会在可行情况下力求压缩建屋时间。为进一步增加公营房屋的供应,政府及房委会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尽量增加房屋供应量,当中包括加大公营房屋用地的地积比率、应用新科技、于合适的项目研究引入「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以至清拆石篱中转房屋作公营房屋发展、重建房委会辖下四个工厂大厦作公营房屋用途、在现有屋邨或邻近土地作加建发展,以及研究重建西环邨及马头围邨,并尽量将附近土地纳入重建范围,以扩大重建用地等。
  
  ​协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青年人)置业一直是《长策》的政策方向之一。我们在二○一八年六月改革了「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绿置居的定价机制,将居屋及绿置居的售价与私人房屋市场价格脱鈎,改以负担能力厘定;并以非业主住户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数为评定负担能力的基础。此外,现届政府任期内,房委会合共推出38 600个资助出售房屋单位,亦加快向绿表人士出售租者置其屋计划未售出单位。房委会亦于二○二二年一月六日通过,如「绿置居二○二○/二一」完结后,青富苑仍剩余绿置居单位,会以一年一度的「特快公屋编配计划」作为平台,向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推售。上述措施均可协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青年人)置业。

  在私人住宅物业方面,政府亦推出了多项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有效减少短期炒卖、外来和投资需求,确保楼市健康发展。

  至于将告别「劏房」蜗居订为《长策》的政策目标,正如上文指出,《长策》下房屋需求推算的其中一个需求因素为居住环境欠佳的住户。因此,解决居于「劏房」的住户的房屋需要一直都是《长策》订立十年房屋供应目标的目的之一。不少「劏房」的居住环境均有欠理想,故此我们通过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以满足低收入人士和家庭的住屋需求,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从而减少环境欠佳的「劏房」。长远而言,当公营房屋供应到位时,「劏房」问题亦会得以改善。

  在房屋供应未到位时,为了改善长时间轮候公屋及居于不适切居所家庭的生活,政府近年推出了三项突破性举措,当中包括:
 
(i)增加过渡性房屋的供应:直至二○二一年十二月,政府已觅得可提供超过17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的土地。我们已把供应目标由15 000个单位进一步上调至20 000个单位,以及将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资助计划的资助额由83亿元增至116亿元;

(ii)推出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政府在二○二一年六月底推出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以纾缓基层家庭因长时间轮候公屋而面对的生活困难。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底,政府已向接近67 000个合资格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发放现金津贴;以及

(iii)实施「劏房」租务管制:「劏房」的租务管制将于今年一月二十二日开始实施,在不过度削弱业主利益和其财产权的情况下,为有关租客提供殷切所需的租住权保障,及避免业主在续租时任意加租。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已成立新小组,负责条例的执行工作。政府亦已委托非政府机构设立六支区域服务队,协助估价署在地区层面宣传实施「劏房」租务管制的新法例。  
 
注一:其他因素包括(i)居于私人永久性屋宇单位内只有流动居民的住户;(ii)可能会居于本港房屋单位的非本地学生;以及(iii)购入单位但没有把单位出售或出租的非本地买家。

注二:有关文件已上载至以下网页:
www.thb.gov.hk/tc/policy/housing/policy/lths/LTHS_Annual_Progress_Report_2021.pdf
 
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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